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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資訊及通訊科技創業計劃大賽2012
簡介
澳門創新科技中心與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合辦澳門資訊及通訊科技創業計劃大賽2012 (簡稱 InnoICT創業計劃大賽),藉此培育更多澳門創意企業及促進創新信息和通信技術在澳門的發展。活動專為大專院校學生而設。澳門創新科技中心將為勝出的隊伍提供一個真正落實創業計劃的機會,並聯同其他機構及公司為於獲勝隊伍創業時,提供一系列獎勵及軟硬件支援。
活動目的
促進本地資訊及通訊科技的創新和發展,支持大專學生實現創業理想。
加強資訊及通訊科技業和教育界的合作和溝通。
時間表
| 4月: | 2012年4月20日開始接受網上報名。 |
| 7月: | 參賽隊伍須於7月6日或之前遞交報名表,並須出席於7月10日下午三時於路氹星際酒店舉行的InnoICT創業計劃大賽工作坊。 |
| 8月: | 參賽隊伍必須於2012年8月1日下午5:00時或之前遞交業務計劃書。 主辦單位將於8月11日公佈進入決賽之隊伍名單,8月17號早上9時至下午6時舉行決賽,晚上8時舉行頒獎禮晚宴並公佈賽果。晚宴地點為澳門旅遊塔3樓會議廳。 |
獎項
通過不同機構的支持下,是次大賽將為勝出隊伍提供落實創業計劃的機會。
| 冠軍獎: 比賽獲獎證書 獎金澳門幣30,000元 創業資金澳門幣100,000元 澳門創新科技中心商業孵化設施及支援服務。 (*) |
亞軍獎: 比賽獲獎證書 獎金澳門幣18,000元 澳門創新科技中心商業孵化設施及支援服務(不設辦公室) (*) |
季軍獎: 比賽獲獎證書 獎金澳門幣12,000元 澳門創新科技中心商業孵化設施及支援服務(不設辦公室) (*) |
| 創新企業成立及宣傳推廣支援 (*) 為特定研究及設計提供軟件開發工具及平台 (*) 商業及技術培訓支援 (#) 為優勝隊伍提供商業機會及商業投資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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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獲獎隊伍必須於本澳成立公司才可獲得創業資金及商業孵化設施及支援服務,如冠軍隊放棄創業機會,創業資金和商業孵化設施及支援服務將會發放給成立公司並創業的亞軍隊,如此類推。如三隊得獎者皆放棄創業機會,創業資金將自動撥入第四屆InnoICT創業計劃大賽內。
(#) 勝出隊伍可獲得以下課程代用券:
第一名隊伍:總值MOP 1,500代用券
第二名隊伍:總值MOP 1,000代用券
第三名隊伍:總值MOP 500代用券
參賽隊伍之組成
1. 參賽隊伍須由1至5名學生組成,各隊員可由不同高校的大專學生自由組合;2. 每隊必須有一半或以上學生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在外地升學的澳門學生,亦可與當地學生組隊參賽;
3. 不接受過去曾參加有關比賽並獲得獎項者參加;
4. 創業計劃書演示部分必須在澳門進行;
5. 創業計劃書必須與資訊及通訊科技相關。
以上獎項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最新情況以賽事官方網頁:www.manetic.org/innoictann 的最新公佈為準。
報名
| 1. | InnoICT創業計劃大賽的報名日期由2012年4月20日至2012年7月6日止。報名可於澳門創新科技中心比賽網站:www.manetic.org/innoict/reg 上填寫表格。 |
| 2. | 參賽隊伍必須於2012年8月1日下午5:00時正前遞交以下資料到澳門創新科技中心(澳門殷皇子大馬路43 - 53A號澳門廣場7樓): |
| 2.1 | 業務計劃書打印本一份及保存於CD或DVD內的業務計劃書電腦檔案; |
| 2.2 | 同時可選擇性地遞交一個不多於5分鐘的業務計劃簡介短片。 |
| 3. | 10名決賽入選名單將於2012年8月11日在網頁:www.manetic.org/innoictann 公佈,入選隊伍將獲專人通知決賽日期。 |
評審過程
| 1. | 評判員是根據專業領域和專長而被邀請; |
| 2. | 評審過程會由參賽創業計劃的截止日期後開始; |
| 3. | 評判員將會根據業務計劃書的電腦檔案版作為評審; |
| 4. | 決賽入選的隊伍需要向評判團展示他們的創業計劃,時間為15~20分鐘,其後將會接受評判員的提問。整個展示及提問過程將不超過30分鐘; |
| 5. | 評判團擁有宣佈獲勝參賽隊伍的最終決定權。 |
附加資料
| 1. | InnoICT創業計劃大賽的業務計劃書參考樣版可以在網頁: www.manetic.org/innoict/bsnplan ; |
| 2. | 每份創業計劃書應不多於30頁A4紙 (包括圖片,圖表及附錄) 及應以英文或中文書寫。 |
| 3. | 參賽隊伍必須以CD或DVD光碟型式遞交創業計劃書的電腦檔案(.pdf 或 .doc文件格式)。 |
| 4. | 如有疑問,請向澳門創新科技中心查詢,電話:8797 5811,傳真:2871 0565,電郵: 這個 E-mail 地址已經被防止灌水惡意程式保護,您需要啟用 Java Script 才能觀看 ; |
| 5. | 創業者必須遵守澳門特區政府的商業法例。公司職員需持有合法在澳門工作證件。InnoICT創業計劃大賽的主辦機構不會對上述的違規負上任何責任。 |
| 6. | 嚴禁任何業務計劃書的抄襲。如被發現將會取消該隊伍的參賽資格。 |
| 7. | InnoICT創業計劃大賽主辦機構不會對參賽隊伍的任何侵犯知識產權負責。 |
| 8. | 所有遞交給InnoICT創業計劃大賽的資料將不予退還。 |
| 9. | 在大賽期間,所有遞交的資料將完全用於InnoICT創業計劃大賽上。 |
| 10. | 主辦單位有權修訂或取消有關比賽的各項細則及保留最終決定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