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標準
所有參賽的商業計劃根據以下的標準進行評估:
評審條件 |
比率 |
特性 |
比率 |
說明 |
商業潛力 |
30% |
市場規模和價值 |
50% |
商業計劃書展示了其產品/服務能在一個最佳的市場規模上擁有良好的潛力在贏得市場佔有率。 |
競爭優勢 |
50% |
商業計劃書展示了良好的目標市場選擇策略,其產品/服務的獨特性能分辨清楚競爭優勢,並實現市場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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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特性 |
25% |
技術含量 |
40% |
善用適當的技術來開發一些在市場上有獨特功能的產品或服務。 |
本地創新 |
60% |
產品/服務是新進於本地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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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能力 |
25% |
領域知識 |
40% |
隊員展示了良好的相關領域範疇的知識。 |
專業技能 |
30% |
隊員展示了良好的專業技能去按照計劃實施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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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證明 |
30% |
隊員展示了產品/服務的初步模樣或有令人信服的統計/研究數據去證明其執行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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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策略 |
10% |
營銷策略 |
50% |
商業計劃書展示了可行及有效的市場策略。 |
財務策略 |
50% |
商業計劃書展示了穩固的財務規劃及投資回報的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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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 |
10% |
演示的表現 |
50% |
隊伍的演示能夠表達出清晰、實際及富有資訊性的商業計劃書內的精髓給評判團。 |
提問 |
50% |
隊員在評判團的提問中表演出有信心及清晰的回答。 |
主辦方鼓勵參賽隊伍在向評判演示計劃書時,應加強概念證明,意思是指參賽隊伍可操作真實的系統和應用程式、或展示相關的模板等等。目的是讓評判們了解參賽隊伍具有相關的知識及能力去製作所述的產品和解決方案。